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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5月15日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来源:本站更新时间:2023-04-28切换字体大小: 小号 | 中号 | 大号

工友们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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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发布了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
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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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示:2023严查无证上岗,证件过期

2023年企业要严格审核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确保持证上岗,同时审核证件有效期,避免过期!

2023年电焊工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新《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九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中去掉了可以两个字,意味着只要发现,直接罚款!

《*******消防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的规定。

《*******消防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可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消防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案例1: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30年?“老师傅”被抓现形了!

近日,山东烟台*****高新区分局执法人员发现,某公司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从业人员周某某其持有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在全国统一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执法人员责令周某某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其带回接受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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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调查,周某某承认购买使用特种作业假证的事实,并供述其无证从事电气焊作业30年!在取得假证的近三年内先后在全国多地从事过特种作业工作。

对周某某依法处理情况:

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其立案处罚。同时,区公安部门对周某某违规动火作业、购买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对其合并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对周某某所在企业依法处理情况:

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违反了《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相关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最终给予该企业2万元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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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业务经理为应付执法检查伪造假证,判刑!

2021年8月,省应急管理厅会同聊城市、临清市*****对某铜铝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4名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均系伪造,经查,4人均为当地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业务经理刘某某为应付执法检查,伪造了4人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临清市*****立即对该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将刘某某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及材料移送临清市公安局;临清市公安局以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刘某某立案侦查;临清市*****依法对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4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1年12月9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刘某某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田某某(复印部业主)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该案是2021年全国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是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冒**网站制售假冒安全生产证书专项行动以来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也是山东省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实施以来首例入刑宣判的案件。

案例3:电焊工无证上岗,企业负责人被强制刑拘!

山东烟台讯:6月17日晚,市*****、金岭镇**和金岭派出所在联合督导检查时,发现烟台市海顺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在停产整顿期间,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行违规明火作业,公安机关和应急消防救援部门随即对该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经查,该企业负责人徐某某无视消防安全生产规定和相关行政部门下达的责令停产整顿通知,当晚安排两名无操作证的电焊工违规明火作业。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该企业负责人徐某某以涉嫌指使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给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对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的两名无证电焊工,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这些案例告诉我们:

无证!使用假证!一错再错,难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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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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